电话:0516-86239321
关闭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职场资讯 > 新闻动态

放假期间加班工资应当如何计算?

来源: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2025-09-26 作者:杨洁 魏晓青 浏览量:

今年最后一个长假即将到来!


国庆节、中秋节连放8天假


(10月1日—10月8日)


其中,


10月1日、2日、3日、6日,


为法定节假日;



10月4日、5日、7日、8日,


为放假期间的休息日。


那么,


放假期间加班工资应当如何计算?

加班工资如何计算?

根据《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条: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加点,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劳动者加班加点的工资:

(一)工作日延长劳动时间的,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的150%支付加点工资;

(二)在休息日劳动又不能在六个月之内安排同等时间补休的,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三)在法定休假日劳动的,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加班费

计算方法

101日、2日、3日、6日: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3倍。

104日、5日、7日、8日: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2倍。

注意!

国庆中秋假期中,101日、2日、3日、6日属于法定节假日。根据劳动法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这4天加班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且不能以补休替代。

104日、5日、7日、8日,属于放假期间的休息日。这4天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QQ图片20250926151514.jpg

举个例子:


小李的月工资为6525元,根据公司安排,他在今年101日、3日、4日分别加班,每天加班4小时,且公司未安排补休。

101日和3日属于法定假日,每天加班工资=6525÷21.75÷8×4×3 = 450元。

104日是休息日,每天加班工资=6525÷21.75÷8×4×2 = 300元。

因此,小李在国庆三天的加班工资累计为450 + 450 + 300 = 1200元。


工资可以不是现金吗?


根据《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以货币形式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得以实物、有价证券等形式替代,不得规定劳动者在指定地点、场合消费,也不得规定劳动者的消费方式。

加班工资属于劳动报酬,因此,安排职工加班必须依法安排补休,或支付加班工资,不得以实物或过节费来冲抵。


单位未按规定发放加班工资,

应该如何维权?


劳动者可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提起劳动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微信扫一扫分享资讯
微信公众号
手机浏览

Copyright 邳州闻雷人才网 © 2006-2023 徐州艾特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苏ICP备14046202号-1 苏公网安备32038202000116号

地址:邳州市同盛国际广场北3号楼11号 EMAIL:10001@wenlei.com

ICP经营许可证:苏B2-20170407 人力资源证: (苏)人服证字[2019] 0382000113

Powered by WENLEI.

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