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会各界和广大考生家长的大力支持下,2009年全市普通高中统一招生录取工作已基本结束,绝大多数考生已按照录取学校要求办理报到入学手续。但也有少数考生未能及时到录取学校报到,不仅影响了中考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也无法保障考生入学的合法权益。
为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招生秩序,加强高一新生学籍管理,徐州市教育局于7月15日召开紧急会议,再次强调各普通高中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不准超计划招生,不准招生死档线下的学生;被录取的新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录取通知书、准考证、学籍卡到录取学校报到,办理注册手续。为贯彻落实徐州市教育局会议精神,现就我市普通高中录取报到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凡被我市普通高中录取尚未办理入学报到手续的考生,请于2009年7月26日17:00前到录取学校办理报到入学手续。逾期未报到者,视为主动放弃入学资格。
二、凡未到被录取普通高中学校报到又私自到其他普通高中报到入学的学生一律不予办理学籍,由此产生的高考无法报名等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三、各普通高中学校要严格按照省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五严要求”,自觉规范招生行为,严禁私自招收未经市招办为本校统一录取的学生。否则,按省有关规定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