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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优惠政策促进高层商品房建设销售

来源:闻雷人才网 时间:2009-06-13 作者:闻雷人才网 浏览量:

    一、关于给予购房者的优惠政策

    1、凡在城区购买高层商品住房的,免收15年电梯维护费用、年检费用。15年后首次更换电梯,其均摊费用由购房者凭购房合同、发票、房屋所有权证予以免交;上述费用从高层商品住房发展基金中列支。

    2、高层商品住房物业管理费执行多层商品住房的标准。不足部分由小区物业公司从高层商品住房发展基金中列支。

    3、高层商品住房水费执行多层商品住房的标准。因二次加压产生的费用,不足部分由物价部门核定,从高层商品住房发展基金中列支。

    二、关于给予开发企业的优惠政策

    1、行政规费优惠: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城市规划区内开发建设高层商品住房,对市政府依法有权支配的行政规费:10层以上(含10层)全额免收。

    2、服务性收费优惠:所有高层商品住房的事业性服务收费一律按物价部门核定标准的下限收取,最迟可延缓至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缴纳。

    3、广告经营费用优惠:城区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本市新闻媒体发布的广告费用减半收取,设置各类固定广告的管理费用免收。

    三、关于高层商品住房发展基金的筹集与管理

    1、资金筹集:

    ①高层商品住房销售的城市建设维护税按标准征收,市财政按征收额的60%计提存入基金专户;高层商品住房销售的企业所得税按标准征收,市财政将地方分成部分计提存入基金专户;高层商品住房销售的营业税按标准征收,市财政按征收额的20%计提存入基金专户。

    ②自6月7日起,房地产开发企业新建高层商品住房缴纳的行政规费,全部纳入高层商品住房发展基金。

    ③不足部分从市财政中列支进行补贴,纳入高层商品住房发展基金。

    2、资金管理使用:高层商品住房发展基金由市财政部门扎口管理,设立基金专户,做到专款专用,基金的管理、使用、审批程序由市政府另行制订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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