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市公开招聘镇、村工作人员
简 章
为贯彻落实徐州市《关于做好镇级农业服务体系改革分流人员工作的补充意见》(徐委办[2007]4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公开招聘镇、村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对象
2004年镇级农业服务体系改革和2005年镇级综合配套改革竞岗落聘人员。
二、招聘职位、人数
(一)缺编的镇属事业单位及双重管理事业单位37人。
1.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3人(农技岗位2人,农机岗位1人);
2.农村经济管理服务中心5人(经管岗位1人,劳动岗位1人,企管岗位3人);
3.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10人;
4.文化广播服务中心4人;
5.村镇建设服务中心4人;
6.畜牧兽医站11人。
(二)镇级公益性岗位89人。
1.城镇协管员51人;
2.敬老院工作人员38人。
(三)村级干部32人。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2.事业心强,热爱基层工作;
3.报考镇属事业单位和双重管理事业单位必须是原对应编制人员;
4.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未经处理、超生多胎和有重大违纪、违法行为在查处之中的人员不得报考。
四、招聘程序、办法
(一)报名
1.报名者须携带近期免冠同底版2寸彩照4张,填写《新沂市公开招聘镇、村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2.报名时间:2008年10月31日至11月4日。
3.报名地点:江苏省东陇海人才市场(市中医院对面)。
(二)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的办法,镇属事业单位和双重管理事业单位考试内容为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卷面计100分,报考文化广播服务中心:公共知识70分,专业知识30分;报考其他岗位:公共知识20分,专业知识80分。
镇级公益性岗位和村级干部考试内容为公共知识,卷面计100分。
2.考试时间:2008年11月16日上午9:00—11:00。
3.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2008年11月15日到东陇海人才市场领取准考证。
(三)考核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核人员。考核工作由市人事局统一组织实施。主要考核是否符合招聘条件。
五、录用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用,拟录用人员公示7天。被录用人员按报考职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就业单位。
六、待遇
被录用为镇属事业单位、双重管理事业单位的人员享受所在单位待遇。被录用为镇级公益性岗位的人员实行聘用制,聘期三年,月薪800元,交纳社会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被录用为村级干部的人员享受现村级干部福利待遇。
七、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加强考务管理,严格考风考纪。凡作弊和弄虚作假的人员取消录用资格,对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的,给予严肃处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监察机关全程实施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联系电话:88922218
新沂市人事局
二○○八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