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0516-86239321
关闭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职场资讯 > 求职技巧

律师称职工10月1日至3日加班应得4倍工资

来源:闻雷人才网 时间:2008-09-18 作者:闻雷人才网 浏览量:

  用人单位凡在法定节假日期间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根据有关方面发布的国庆节放假安排的通知规定,今年国庆长假中,10月1日、2日、3日为法定假日。法定假日工资应该怎么算?昨日,湖北省劳动保障厅劳动工资处有关人士称:法定节假日加班,职工应获得4倍工资。其中,一份为职工当日正常应得工资,另外三份为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加班工资。为此,早报记者昨日采访了上海市律师协会劳动法业务委员会委员、劳动法专家陆胤。

  陆律师表示,“尽管我们过去没有提过‘法定节假日发四薪’的概念,但实际上,企业员工如果在法定节假日当日加班,他拿到手的工资就是‘四薪’。”因为,法定节假日的加班工资是按照职工当日工资的3倍计算的。且一般按月发放工资的企业也不会克扣员工在法定节假日当日的日工资,所以员工拿到手的还是4倍工资。

  一企业人力资源主管证实了陆律师的说法。艾谱特工业自动化(上海)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姚小姐算了一下后说:“在员工工资条上,加班费是额外一块。如果是法定节假日加班,加班费就是按照3倍日工资计算的。而法定节假日这天,无论员工是否加班,工资都不会少。所以按照日工资概念来看,员工在法定假日当天拿的日工资确实是4倍的。”

  根据上海市相关部门关于节假日加班工资支付的有关资料显示,用人单位凡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微信扫一扫分享资讯
相关推荐
暂无相关推荐
微信公众号
手机浏览

Copyright 邳州闻雷人才网 © 2006-2023 徐州艾特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苏ICP备14046202号-1 苏公网安备32038202000116号

地址:邳州市同盛国际广场北3号楼11号 EMAIL:10001@wenlei.com

ICP经营许可证:苏B2-20170407 人力资源证: (苏)人服证字[2019] 0382000113

Powered by WENLEI.

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