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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公务员局:新机构 新职责 新起点

来源:闻雷人才网 时间:2008-08-18 作者:闻雷人才网 浏览量:

—— 走进国家公务员局


  编者按:
  今年7月22日,国家公务员局组建完成,将我国的公务员管理工作带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人民日报》8月5日刊发《走进国家公务员局》,对国家公务员局的设立背景、内设机构、工作重点等进行了重点报道。为此,本报今日编发此文,以飨读者。


  在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中街7号原人事部大楼向东约200米,矗立着一座13层大楼,这就是新组建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东办公区,新成立的国家公务员局便在其中。


  经过4个月的紧张筹备,7月22日,国家公务员局召开成立大会,宣布了国家公务员局领导班子分工和各司处人员名单。自此,国家公务员局工作人员已全部到位,这也标志着国家公务员局的组建工作基本完成,开始正式运转。


  设立出于“三个需要”


  今年3月,在万人瞩目下,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决定成立国家公务员局,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管理。一时间,为何需要设立单独的国家公务员局,成为广泛关注的话题。


  对此,中组部副部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国家公务员局局长尹蔚民表示,组建国家公务员局,是中央根据新的形势发展要求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在探索实行大部门体制、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大背景下,为更好地推行依法治国方略和实施人才强国战略而采取的重要举措。尹蔚民将其重大意义概括为“三个需要”:


  ——成立国家公务员局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的需要。


  ——成立国家公务员局是不断健全中国特色公务员制度体系的需要。


  ——成立国家公务员局是更好地加强公务员管理工作的需要。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刘旭涛认为,国家公务员局的成立将公务员群体独立出来进行专门管理,不仅层次更高,也遵循了分类管理的原则,可以预见,公务员的管理将更为科学。


  主要承担“七项职责”


  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国家公务员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国家公务员局主要承担以下7项职责:


  ——会同有关部门起草公务员分类、录用、考核、奖惩、任用、培训、辞退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草案,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办法和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拟订公务员行为规范、职业道德建设和能力建设政策,拟订公务员职位分类标准和管理办法,依法对公务员实施监督,负责公务员信息统计管理工作。


  ——完善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负责组织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考试录用工作。


  ——完善公务员考核制度,拟订公务员培训规划、计划和标准,负责组织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培训工作。


  ——完善公务员申诉控告制度和聘任制公务员人事争议仲裁制度,保障公务员合法权益。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国家荣誉制度、政府奖励制度草案,审核以国家名义奖励的人选,指导和协调政府奖励工作,审核以国务院名义实施的奖励活动。


  ——承办国务院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针对这7项职责,国家公务员局相应设立5个内设机构,均为副司局级。它们分别是综合司、职位管理司、考试录用司、考核奖励司、培训与监督司。人们注意到,相比原来的建构,国家公务员局的内设机构不仅级别得到提升,而且机构设置显得更为紧凑而高效。


  定位体现“三个加强”


  “新组建的国家公务员局的职责定位,以原公务员管理职责和政府奖励职责为基础,以公务员法规定的职权为依据,通过整合和重新设计,使公务员管理的职责得到进一步强化和完善。”国家公务员局负责人说:“这一职责定位具体可以概括为‘三个加强’和‘五个增加’。”


  “三个加强”,体现在以下3个方面:


  ——在原有促进公务员队伍建设的职能定位上,进一步加强了公务员队伍建设的职能,包括:拟订公务员行为规范、职业道德建设和能力建设政策,依法对公务员实施监督等。


  ——在原有负责拟订国家公务员职位分类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了公务员分类管理职能,即拟订公务员职位分类标准和管理办法。


  ——在原有公务员培训职能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培训管理职能,即拟订公务员培训和在职教育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规范培训形式,增强培训效果,提高公务员政治水平和业务能力;组织公务员对口培训、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培训工作。


  “五个增加”,体现在以下5个方面:


  ——增加了拟订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的职责。


  ——按照公务员法的要求,增加了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考试录用工作的职责。


  ——按照公务员法的要求,增加了拟订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完善聘任制公务员人事争议仲裁制度,保障聘任制公务员合法权益的职责。


  ——根据党的十七大关于设立国家荣誉制度的要求,增加了拟订国家荣誉制度的职责,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国家荣誉制度草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公务员荣誉称号的授予。


  ——增加了拟订公务员日常登记管理办法、负责中央国家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登记工作的职责。


  确立四项工作重点


  公务员制度推行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公务员管理工作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绩,同时,也面临着一些新挑战、遇到一些新任务。


  7月22日,尹蔚民在国家公务员局成立大会上首次提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国家公务员局的工作重点和主要任务主要有4项:深入贯彻落实公务员法;完善选人用人机制;加强作风建设和能力建设;切实规范行政奖励表彰工作。


  还是在这次会上,他明确要求,新成立的国家公务员局将从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切实加强能力建设、扎实推进基础建设、努力搞好领导班子建设和认真抓好机关党的建设等方面不断强化机关自身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作风正、工作出色的公务员管理工作者队伍。 
 

 

 


 

来源:中国人事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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