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0516-86239321
关闭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职场资讯 > 求职技巧

北京劳动部门:8日放假应付正常工资 未放应补休

来源:闻雷人才网 时间:2008-08-07 作者:闻雷人才网 浏览量:

新华网8月7日报道 7日,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出台《关于2008年北京奥运会开幕式当天有关企业工资支付问题的通知》,要求企业应当视同职工正常劳动支付8日工资。对于确因工作需要,不能放假的劳动者,应当安排补休。

据了解,北京市人民政府于8月5日发布《北京市政府关于2008年北京奥运会开幕式当天放假的通告》,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北京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8月8日放假一天。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结合《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的有关规定,就2008年8月8日开幕式当天放假期间,企业劳动者工资支付的有关问题发布了《关于2008年北京奥运会开幕式当天有关企业工资支付问题的通知》。

通知明确要求:对于按北京市人民政府通告要求,于2008年8月8日放假的企业劳动者,企业应当视同其正常劳动支付工资。对于确因工作需要,企业不能安排劳动者在8日当天放假的,应当安排其同等时间的补休。2008年北京奥运期间遇有上述类似情况的,均照此办理。

微信扫一扫分享资讯
相关推荐
暂无相关推荐
微信公众号
手机浏览

Copyright 邳州闻雷人才网 © 2006-2023 徐州艾特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苏ICP备14046202号-1 苏公网安备32038202000116号

地址:邳州市同盛国际广场北3号楼11号 EMAIL:10001@wenlei.com

ICP经营许可证:苏B2-20170407 人力资源证: (苏)人服证字[2019] 0382000113

Powered by WENLEI.

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