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基本医保新政实施 70万职工受益
来源:闻雷人才网
时间:2007-10-23
作者:闻雷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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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从南京市劳动部门获悉,从10月1日起,南京市实施新的医保政策,约70万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企业职工从中受益,相关就诊费用可以参照新标准报销了。为此,市医保统筹基金每年将多支付8000万至1亿元。新政策可概括为“三降一增”:
一降:门诊慢性病起付标准普降200元
医保参保人员如果患上高血压等“门诊慢性病”,原来看病需自付1200元后,方可享受医保慢性病补贴,这1200元被参保人员称为“起付标准”或“起付线”。新政策降低了起付线:在职人员由1200元降至1000元;退休人员由1000元降至800元;70岁以上的退休人员由800元降至600元;建国前参加工作的老工人降得较多,由800元降至300元。这样,参保人员可提前享受医保对慢性病费用的报销。
二降:一二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降低
这项政策主要是鼓励参保人员到二级及以下医院看病。据介绍,目前,南京市三级医院人满为患,有的三级医院的病区,连走廊上都架起病床,病床利用率超过100%。而二级及以下医院病床利用率只在50%左右,医疗资源大量闲置。新政策规定,参保人员到二级及以下医院住院的,起付标准为:首次在二级医院住院的,起付标准由750元降至650元;在一级医院住院的,起付标准由500元降至400元。参保人员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多次住院的,起付标准逐次降低30%,但最低不得低于150元(原规定不得低于300元)。
三降:一二级医院住院自付比例降低
这项政策也是鼓励参保人员在二级及以下医院住院看病。新政策具体规定为:参保人员在二级定点医院住院费用的个人自付比例,由起付标准1万元、1万元以上至2万元、2万元以上至4万元的12%、10%、6%,分别降至10%、8%、4%;在一级医院住院费用的个人自付比例,也由原来的10%、8%、4%降低2个百分点,分别为8%、6%、2%。
一增:退休人员账户年划账最低600元
退休人员账户里的钱,是按上年度月平均养老金5.4%划入的,以支付其日常门诊费用。但有部分人退休较早,退休工资较低,按养老金比例划入账户的金额较少。新政策规定:退休人员年划入个人账户的金额不得低于600元,低于600元部分由市医保基金补足;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年划入账户的金额不得低于720元;建国前工作的老工人年划入账户的金额不得低于840元。低于以上标准部分由市医保基金补足。王卫庭
链接:南京医保待遇高于同等城市
今年以来,南京市职工医保中心已从多方面降低职工看病负担,提高报销待遇。如年初出台的政策,将门诊慢性病准入病种扩大;鼓励参保人员到社区医院看病,个人自付比例可降低10个百分点;扩大医保药品目录、诊疗项目范围,扩大医保覆盖面等。
截至9月底,南京市企业职工参加医疗保险人数已达191万人,仅次于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今年1-9月份,参保人员累计发生门诊539万人次,出院8.1万人,药店购药203.4万人次,有效地保障了参保人员看病。此次新政策实施后,参保职工所享受到的医保待遇,要高于其他同等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