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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20所高校实行学分制收费

来源:闻雷人才网 时间:2007-10-11 作者:闻雷人才网 浏览量:
近日,省教育厅、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联合批复,同意江苏大学、江苏科技大学等20所省内学校从2007年秋季学期起实行学分制收费管理。实行学分制收费后,所交学费同学生自己的学习成绩直接挂钩,同校、同年级、同班学生所交学费可能不一样,成绩较好的学生学费负担将可能减轻。 这20所学校是东南大学、南京理工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南京邮电大学、南京工业大学、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南京工程学院、南京艺术学院、南通大学、扬州大学、江苏大学、江苏科技大学、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江苏工业学院、苏州市职业大学、硅湖职业技术学院、盐城工学院、淮海工学院、淮安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根据《批复》,该20所学校收费方式试行预收结算制,即每学年开学初按所学专业学年学费预收,在该学年结束时根据该生的专业学费和实际所修课程学分学费的总额按实结算。学生经学校同意免修课程,免修带实验、实践环节的课程可按1/3学分学费标准收费,其他课程不得收费,也不得收取免修考试费等其他费用。如果课时和学分需作调整,其相应的学分制收费标准须按规定的手续调整。学分制收费的其他规定,严格按省教育厅、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江苏省高等学校学分制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苏教财2006105号、苏价费2006319号、苏财综200657号)执行。未实行学分制收费管理的其他学生仍按原规定执行。 价格部门强调,实行学分制收费管理的学校要完善学分制教学管理办法,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保证学分制收费工作的正常开展。同时要做好收费公示和收费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要通过多种方式告知各专业学生完成规定学业必修、选修的学分数以及收费标准和重修收费政策,要鼓励学有余力的学生多修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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