邳州市开展“放心粮油”销售店(点、柜)创建活动
来源:闻雷人才网
时间:2007-08-11
作者:闻雷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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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整顿和规范我市粮油流通秩序,创造一个“讲诚信、反欺诈”的市场氛围,让全市居民吃上优质、安全的放心粮油。我市决定从今年下半年起,分批逐步开展“放心粮油”销售店(点、柜)创建活动,力争通过三年时间,将“放心粮油”销售店(点、柜)覆盖全市各社区、农村各集镇。
除凡经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登记的各类粮油销售单位,部门隶属关系,不分所有制形式,均可申报外。申报“放心粮油”销售店(点、柜)还应具备以下九个条件:一是有一定经营规模,营业面积不少于20平方米,开业时间一年以上。一年内未发生过销售假冒伪商品和其他侵害消费权益的事件,在当地有较高的信誉和市场占有率;二是销售的粮油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没有国标和行业质量标准的须符合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可的企业标准,不含违禁物质。应具有质量认证和“QS”标志。销售经营的粮油产品有较稳定的进货渠道,有产品合格证或检验报告。三是有固定的经营场所,相对稳定的经营人员,必须具备鉴定合格的计量器具,计量准确。四是销售店(点、柜)必须店容店貌整洁、规范、美观,有工商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销售人员有定期健康体检合格证。五是坚持明码标价、质价相符,不搞价外收费,反对任何形式的虚假让利。六是有健全的粮油产品质量管理制度及质量责任,七是诚实守信,遵守商业职业道德,严格服务标准,切实履行对消费者的各项服务承诺。八是营业人员、服务人员服装整洁、挂牌上岗、态度积蔼,服务周到。九是执行国家粮油购销政策,服务国家宏观调控需要,自愿为市粮食局提供有关粮油价格、供求、质量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