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东方人民医院(徐州市精神卫生中心)隶属于徐州市卫生健康委,是市政府举办的公立三级甲等精神病专科医院,为徐州医科大学附属徐州东方医院,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市智力、精神残疾评定定点单位,市戒毒门诊免费服药定点单位,市严重精神障碍管理与治疗技术指导单位,是徐州市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指定收治单位,淮海经济区精神医学专科联盟理事长单位,承担着徐州市及周边地区精神疾病的医、教、研、防任务,在精神心理疾病的临床医疗、科学研究、专科建设、技术力量等居淮海经济区领先地位。
✅招聘岗位
精神医学学院教学办,精神医学实验室,临床科室

✅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应聘人员年龄须在18周岁及以上、38周岁及以下(1987年10月至2008年10月之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具有中级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3周岁及以下(1982年10月至2008年10月之间出生);具有副高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1980年10月至2008年10月之间出生);具有正高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及以下(1975年10月至2008年10月之间出生)。
6.具备《徐州市东方人民医院2026年公开招聘非在编人员(第二批)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条件及资格条件。应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与报考岗位相适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7.招聘条件中的“2026年毕业生”,指在2026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4年、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学位)证书认证的人员,如报名时无工作单位,可应聘面向2026年毕业生岗位,报名时须已取得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聘用后有关事项按国家规定办理。
其中,“专业”条件由我院参照《江苏省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我院需要的专业。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资格条件中有大学英语六级要求的,需提供相应的合格证书,只有六级考试成绩通知单的,相应的成绩原则上不低于425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①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6届毕业生;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③2027年6月30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④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报名
1.报名方式:应聘人员根据招聘岗位,将全套报名材料(命名为姓名+报考岗位)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完成网上报名。邮箱地址:dfyy986@163.com。
2.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报名有效期截止至2026年10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
3.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参加笔试,笔试当天现场缴纳考试费100元(微信支付),笔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请报名人员保持通讯畅通。如需补充报名材料,工作人员将通过电话告知,请及时提交全套报名材料,逾期未补充材料视为报名无效。
请将以下材料原件扫描(PDF版)发送至邮箱
1.报名表一份(贴上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
2.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3.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上打印,网址为:http://www.chsi.com.cn);
4.国外学校取得学历者,需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等有关证明材料;
5.报考招聘岗位条件有“职称证书”要求的,须提供相应专业和等级的职称证书。
6.其他与应聘岗位相关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