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电子信息职业学院是省工信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江苏省淮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枚乘东路3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江苏电子信息职业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要求为: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3周岁(即1983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不超过48周岁(即1978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不超过53周岁(即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具备《招聘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其中“专业要求”按《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及《江苏省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本次招聘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6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六)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7月15日9∶00-11月30日16∶00;
2.资格初审:7月15日9∶00-12月1日16∶00;
3.陈述申辩:7月15日-12月2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7月15日9∶00-12月2日18∶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江苏电子信息职业学院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本批次招聘为长期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自公告发布10个工作日之后,根据报名情况,自行组织考核。岗位招满即止。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距服务期满不足6个月除外),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资格复审
考核之前,学校对通过资格初审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时间和地点将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应聘人员,复审合格方可参加考核。凡有弄虚作假者或不符合报名要求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资格。
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
1.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2.2026年毕业生须出具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须于2026年12月31日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3.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考核方式:试讲、面试
开考前7个工作日以电话、短信或邮件的方式通知应聘人员具体考核时间、地点和考核办法。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否则按弃考处理。
1.试讲。试讲按照学校自行制定的办法执行,试讲内容为应聘岗位核心课程内容,采用讲课的方式进行。试讲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试讲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在试讲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面试人选,如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面试。合格者不足比例的,按合格线以上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面试按照学校自行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思想品德、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
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总成绩=试讲*50%+面试*50%。如总成绩出现同分,则按照面试分数由高到低进行排名,若面试成绩也同分,采用面试加试确定排序。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各单项考试合格的人员中,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还需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要求。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学校组织考察,重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素质、师德师风和业务能力,切实把好引进人才的政治关、师德师风关、学术关,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不递补。
五、公示及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学校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聘用备案后,30天内不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在职人员提供不了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或应届毕业生未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电子信息职业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7-83808027
七、招聘工作监督
中共江苏电子信息职业学院纪委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纪检监督电话:0517-83808116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举报信箱:sgxtkh@163.com
举报电话、传真:025-69652912、83392413;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传真:025-83236075;
九、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江苏电子信息职业学院
2026年7月13日
江苏电子信息职业学院2026年长期公开招聘高江苏科技大学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三)
发布日期: 2026-07-16 来源: 字体:[ 小 中 大 ] 点击量: 6410
江苏科技大学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长晖路666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江苏科技大学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要求
招聘博士研究生的岗位(1-2号岗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6年1月1日之后出生。
招聘硕士研究生的岗位(3-4号岗位):年龄不超过38周岁,即1988年1月1日之后出生。
(五)学历学位要求
1-2号岗位: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同时具有博士学位。
3-4号岗位: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同时具有相应学位。
(六)其他条件
须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同时,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高校就读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1年(12个月)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包括:班级正班长、团支部书记、学生党支部书记;院级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社联、志愿者协会正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校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社联、志愿者协会副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校级社团(协会)负责人。
2.有1年(12个月)及以上高校(或高校辅导员)工作经历。
3.有3年(36个月)及以上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是指在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担任专职书记、副书记,或在纪检和党办、组织(人事)、宣传、统战等党的工作部门中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或在工会、共青团、妇联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以及专职从事思想教育或职业道德建设工作。
(七)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本次招聘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6年8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2026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八)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7月22日9∶00-7月28日16∶00;
2.资格初审:7月22日9∶00-7月29日16∶00;
3.陈述申辩:7月22日-7月30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7月22日9∶00-7月30日18∶00;
5.缴费确认:7月22日9∶00-7月31日12∶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我校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进行网上支付,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要求缴纳报名费而未缴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请于指定时间到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下载、打印准考证。具体打印准考证时间将在江苏科技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人才招聘”(http://rsc.just.edu.cn/main.htm)栏目中公布,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打印中如有问题,请拨打电话:025-52616712。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江苏科技大学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应聘人员须在“考生简历(含学习经历,从高中填起)”栏详细填写担任的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注明所在学校、具体职务以及任职起止年月)或工作经历(须注明所在单位、任职职务以及任职起止年月),因未准确或未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以及与报考条件有关的相关信息,导致初审、资格复审不能通过或不能参加考试的,后果自行承担。
3.计算学生干部任职经历、工作经历和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入党时间的截止日期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4.本次招聘博士研究生的岗位(1-2号岗位)不设开考比例。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岗位(3-4号岗位)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告。
5.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距服务期满不足6个月除外),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方式为:笔试、心理测试、面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以综合能力为主,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理论知识和综合业务能力,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2.笔试时间为2026年8月9日,具体安排将在江苏科技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人才招聘”(http://rsc.just.edu.cn/main.htm)栏目中公布。应聘人员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没有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
3.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笔试成绩在江苏科技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人才招聘”栏目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或准考证号查询。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确定进入心理测试和面试人选。如有资格复审不通过人员,在笔试合格者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复审通过者参加心理测试和面试。如招聘岗位资格复审通过人数不足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心理测试和面试人选。进入心理测试和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科技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人才招聘”栏目公布。
(二)资格复审
心理测试和面试前,我校将对进入心理测试和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须本人携带材料参加,不可委托他人参加。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相关安排将在江苏科技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人才招聘”栏目中公布,应聘人员须及时查看,并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否则视为主动放弃。
应聘人员须提交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套以供核验:
1.本人有效身份证。
2.本(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相应证书的学信网在线验证报告,国(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
3.所在党组织出具的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证明,须明确入党时间或预备党员时间(具体到月)。党组织关系在毕业院校的,由其院级党委出具证明;党组织关系在工作单位的,由所在单位或所在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证明;其他情况的,可由党组织关系所在社区党委或党支部出具证明。
4.主要学生干部证明(符合报考条件中“其他条件”第1条的):具有校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的,须由校团委或校级学生管理部门(学生工作处(部)、研究生院或研究生工作部等)出具证明;具有院级(含班级正班长、团支部书记、学生党支部书记)主要学生干部经历的,须由学院党委出具证明。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
5.工作经历证明(符合报考条件中“其他条件”第2条或第3条的):工作经历指正式参加工作经历,不含个人学生时期实习、兼职工作经历。工作经历由所在单位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证明,证明中须明确任职任务和任职起止年月。
6.身份证明:(1)应届毕业生须提供以下材料:《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就读学校学生工作处(部)或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出具的研究生应届毕业生证明(须注明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时间)。(2)社会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劳动合同或工作证明、社保缴纳记录等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各单位开具的应聘人员证明材料均须真实有效。无法提供上述材料原件或提供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其参加后续考试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行为的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立即取消应聘人员的录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三)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主要以在线答题的形式测试应聘人员心理健康状态。本项为考察项,不计入总成绩。心理测试的时间、地点安排将在江苏科技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人才招聘”栏目发布通知。
(四)面试
面试按照我校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面试方式和时间、地点安排将在江苏科技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人才招聘”栏目发布通知,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面试的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
(五)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达60分为合格。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人员。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同分,采用面试加试确定排序。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江苏科技大学组织考察,重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素质、师德师风和业务能力,切实把好引进人才的政治关、师德师风关、学术关,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依次递补。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江苏科技大学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专职辅导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一经聘用须在本校辅导员岗位服务4年以上(含试用期)。
聘用备案后,在30天内不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在职人员提供不了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或应届毕业生未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科技大学人力资源处、学工部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1-84401036(人力资源处)、0511-84401068(学工部)
七、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科技大学纪委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1-84402290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025-83271717。
九、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江苏科技大学
2026年7月16日
江苏科技大学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三)-岗位表.xlsx